
定了!CPA、會計職稱、稅務師互免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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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確定了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系。其中就包括注冊會計師、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稅務師等資格證書。
根據文件,此次舉措(cuo):
為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減少人才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結合本市實際,經研究,現確定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系。 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稅務師(2014年以后取得):助理經濟師,即初級職稱。
現在很多地方對于職(zhi)(zhi)(zhi)稱和(he)職(zhi)(zhi)(zhi)業(ye)資(zi)格都(dou)有(you)一些(xie)互認措(cuo)施,獲(huo)得(de)職(zhi)(zhi)(zhi)業(ye)資(zi)格,就能獲(huo)得(de)相應(ying)的職(zhi)(zhi)(zhi)稱,高效了人才(cai)的認定,避免重(zhong)復評(ping)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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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職業資格與職稱的互認,是方便了大家在應聘過程中的級別認定,而考試科目的互認,則是進一步方便了所有考生們:考了其中一類證書的科目,就可以互免其他考試的相應科目,目前正處于探索階段。
關(guan)于考(kao)試科(ke)目的互認,近三(san)年來財政部(bu)已經提了兩(liang)次。
第一次在2019年,《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zhi)稱制度(du)改革(ge)的指導(dao)意見(jian)》:
探索建立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職業資格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認互免等銜接措施,減少重復評價,減輕會計人員負擔,探索建立會計與審計、經濟等屬性相近職稱系列(專業)的銜接措施。


第二次是在今年的10月份,《會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21-2025)(征求意見稿)》:
建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注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考試科目互認、與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銜接機制,減少重復評價,暢通各類會計人才流動、提升的渠道。


連續兩次提出,讓考生們不竟猜測,這件事在不久的將來會否成為事實。一旦如此,不管是CPA考生,還是中級考生,都是有利無弊的,相當于復習一門功課,能同時拿下兩門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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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ang)然(ran),如果你只是想(xiang)要(yao)通(tong)過CPA得到中級(ji)職稱的認證,那么很多地(di)區是不需要(yao)再去(qu)備(bei)考會計師(shi)或者(zhe)中級(ji)會計的,因為能得到直接(jie)的認定。
諸如下列已經發布政策的地區,(注:會計師或審計師,即中級職稱;高級會計師,即副高級職稱),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